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安徽省民政厅顺利通过复查复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省民政厅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20年首次迎接复查并通过验收,继续保留此项殊荣。近年来,省民政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建设模范机关,持续凝聚文明创建合力,以文明创建成效促进民政事业发展。2020年,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7次对民政工作作出批示,我省连续8年在民政部重点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省民政厅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效,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