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2AT0306920140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民政厅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安徽省民政厅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服务要求:对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指导市县自评,在市县(区)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等,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45日内完成全部项目。
服务标准:协助省民政厅分项目提出评价方案,根据各项管理办法和资金拨付使用具体情况明确项目内容、评价要点和工作安排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仁军、张爱瑛、程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9%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金额:¥16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联系电话:0551-63736292/63735927。
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安徽省民政厅
地 址: 安徽省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 龚处0551-65606157
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方式: 曹工/陈工 0551-63736292/63735924
项目联系人:曹工/陈工
电 话: 0551-63736292/6373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