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政局,广德、宿松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等国家、省相关规定,安徽省民政厅制定了《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7年7月3日